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贈與稅遺產稅節稅實務【2001年出版】

  • 料號:0005

商品詳細介紹Product Introduction

  • 作者:羅友三 會計師 著
  • 出版日期:2001-04-20
內容簡介

三月份,報稅季節到,接到扣繳憑單時,納稅人總是滿腹牢騷,極不情願,此時就會開始為自己規劃如何降低所得稅稅賦「分散所得」--這是最直接也最有效方法,於是將名下存款放在子女名下、兄弟姊妹名下,卻沒想到這個舉動已涉及「贈與」,是因為納稅人故意不報贈與稅嗎?當然不是,是因為他們不知道有贈與稅這回事,也不知道該行為已涉及贈與。每年到了三月份,全國人民都記得提醒自己,要記得按期申報所得稅,可是卻很少人在贈與超過一百萬後主動申報贈與稅,原因當然也是因為「不知道」。

很少人知道遺產稅及贈與稅的原因是其免稅額較高,會被課到稅者即代表他的財富價值不菲,以贈與稅而言,每年贈與金額超過一百萬元者,即應課徵贈與稅;而遺產稅,其免稅額為七百萬元,再加上其他扣除額的話,遺產總額約一千萬才有可能被課到稅,這也是「遺產稅」及「贈與稅」常被人喻為富人稅的原因。但事實上並非富人才有可能被課到稅,也許您家隔壁不起眼的毛頭小伙子他就面臨了遺產稅的問題。筆者的手中就有好幾個案子,其繼承人才二十幾歲,卻要背負著數百萬甚至數千萬元的遺產稅負債,原因是他繼承到的都是不動產,沒有現金。其實這些問題,如果在他父親生前就規劃好的話,就不會產生這麼多的問題了。

不過近年來,由於報章媒體的報導,加上民眾知識水準的提升,愈來愈多人開始正視財產規劃,甚至自己學習規劃。筆者認為這是一個相當好的現象,不過還是要提醒各位讀者,遺產及贈與稅法共計五十九條條文,加上五十七條的施行細則,也才一百一十六條條文,感覺起來並不多。其實不然,因為遺贈稅有許多減免規定並非規定在遺贈稅法中,而是散佈在各法令,以公共設施保留地的減免規定為例,它是規定在都市計劃法中,而不是規定在遺贈稅法中。遺贈稅申報時還涉及民法的規定,例如民法親屬編「夫妻財產制」的改變,也會衍生妻的財產該不該計入夫的財產內申報的問題。除此之外,金融商品的多樣化,也使得現在課稅情形愈來愈複雜,這此申報細節連專業人仕都不見得能透徹了解,更甭論一般民眾。

但為讓讀者能透視遺贈稅課稅實務及財產規劃,本書中從國稅局課稅實務談起,進而分析節稅規劃、申報實務及登記實務,至於比較複雜的幾個問題,例如農夫課稅、夫妻剩餘財產請求權、實務抵繳等等則另闢專章討論。此外,國人愈來愈能接受利用保險作為財產規劃的工具之一,但如何使其更能為大眾靈活運用,也是讀者們最關心的議題,故本書中也以專章方式說明。最後再以幾個綜合案例分析說明如何做整體的資產規劃,讓讀者看書就能DIY規劃。最後,誠摯地希望各稅務界的先進們能予以賜教。

商品注意事項Product Notes

1.課程時間皆會安排於平日上班時間,無夜間與假日課程。
2.全套系列課程優惠方案僅供1人使用,上課資格不得轉讓。

3.請恪遵著作權法,課程進行中,請勿錄音錄影拍照,且絕不使用任何方法拷貝教材及上課內容。
4.課程報名前請先來電確定是否開課再繳費,繳清費用方完成報名。
5.單位包班專案,場地由包班單位負責,課程時間依單位排定, 課程缺席/請假原則上無補課或退費機制,如因確診隔離發燒等有傳染疾病的學員或同樣要照顧因生病家人不克上課,提供證明文件影本,可依照課程比例退費(不退現金,可扣抵下次報名課程之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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