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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5 遺產稅申報不動產價值有學問!土地與房屋認定方式不同,申報前務必確認

許多民眾認為,遺產中的土地與房屋都以被繼承人死亡當年度的公告價格申報即可,但實際上,土地與房屋的遺產價值認定方式並不相同,若誤用年度,可能影響遺產稅計算。


土地如何認定?

土地遺產價值以死亡當年度公告土地現值為準,各縣市政府皆於每年1月1日公告當年度適用的公告土地現值。


房屋如何認定?

房屋則依房屋稅籍證明書所載的房屋評定現值認定。

 

需要特別注意的是,房屋稅課徵期間為:每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
 

因此,若被繼承人於7月1日之後死亡,房屋評定現值通常會適用下一期房屋稅的評定現值,而非當年度房屋稅期別。

遺產稅申報時,建議先確認:

1.被繼承人死亡日期
2.公告土地現值年度
3.房屋評定現值適用期別

尤其7月1日以後發生的繼承案件,更容易出現房屋評定現值跨年度適用的情形,申報前多一分確認,就能避免影響自身權益及稅額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