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亡前2年變更要保人,應注意贈與稅及遺產稅申報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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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7
死亡前2年變更要保人,應注意贈與稅及遺產稅申報規定
#贈與稅
#遺產稅
#保單價值準備金
民眾常利用保險進行投資理財規劃,如果於保險契約存續期間變更要保人,視同原要保人將保單價值準備金無償移轉予他人,屬遺贈稅法第4條規定之贈與行為,應申報贈與稅。原要保人若於變更要保人後死亡,尚須注意是否符合死亡前2年內贈與應併入遺產課稅之規定。
詳情請參考簡報內容及案例的說明。
資料來源:國稅局 2024-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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