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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22
換屋享優惠!申請房地合一稅重購自住房地扣抵 或退還稅額 應有居住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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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應房屋所有權人換屋需求,為減輕民眾換購自住房地租稅負擔,
所得稅法規定,個人出售適用房地合一新制之自住房地,
並另行重購自住房地,可享重購退稅優惠。
個人換屋申請適用房地合一稅自住房地重購租稅優惠,必須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一、出售舊房地與重購新房地之移轉登記時間在2年以內。
二、出售與重購之房屋均無出租、供營業或執行業務使用之情形。
三、個人或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於出售及購買之房屋辦竣戶籍登記並居住。
特別注意有關自住房地的認定,除需符合設籍及無出租等規定外,亦須有實際居住的事實,始符合適用要件。
特別提醒,民眾經核准適用房地合一重購優惠,
應注意重購之新房地於5年內不能改作其他用途或再行移轉,
如經查獲,國稅局將追繳原扣抵或退還的稅額。
資料來源:國稅局 2024-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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