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繼承人死亡前2年內如果將保單變更要保人,應依規定併入遺產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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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1/23 被繼承人死亡前2年內如果將保單變更要保人,應依規定併入遺產申報

#贈與稅
#遺產稅

🌿父母以自己為要保人,子女為被保險人及受益人購買保單,嗣後將要保人變更為子女,等同移轉保險契約上約定的財產權益給子女,屬贈與行為,必須依規定申報及繳納贈與稅。

🌿如果父母不幸於變更要保人後2年內死亡,該保單價值屬死亡前2年內對特定近親贈與之財產,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第15條規定,併入遺產總額課稅。

🌿特別提醒:辦理親人遺產稅申報時,須先檢視被繼承人死亡前投保保單,如果有以被繼承人為要保人,死亡前2年內變更該保單要保人為被繼承人的配偶、直系血親卑親屬及其配偶、父母、兄弟姊妹及其配偶、祖父母等人,應按被繼承人死亡日該保單價值併入被繼承人遺產申報,以免遭補稅處罰。

資料來源:國稅局 2022.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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