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以顯著不相當代價轉讓未上市(櫃)且非屬興櫃公司之股票,應依法申報贈與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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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0/20 個人以顯著不相當代價轉讓未上市(櫃)且非屬興櫃公司之股票,應依法申報贈與稅

#贈與稅

今天來複習一下老師教過的贈與稅。

個人將持有未上市(櫃)且非屬興櫃之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以顯著低於公司資產淨值之價格出售予他人,屬於以顯著不相當之代價讓與財產,應以出售價格低於公司資產淨值之金額為贈與金額課徵贈與稅。

國稅局說明,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第5條第2款規定,以顯著不相當之代價讓與財產,其差額部分,以贈與論;另依同法施行細則第28條及第29條規定,有關未上市、未上櫃且非興櫃之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之價額,應以贈與日該公司之資產淨值估定。

資料來源:國稅局 2022.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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