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自己之資金無償為他人購置財產應課徵贈與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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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09 以自己之資金無償為他人購置財產應課徵贈與稅

#贈與稅

遺產及贈與稅法第5條第3款規定,以自己之資金,無償為他人購置財產者,其購置財產之資金,以贈與論,應課徵贈與稅;如該購置之財產為不動產者,土地以公告土地現值或評定標準價格、房屋以評定標準價格為贈與金額。

👉詳情請參考簡報內容及案例的說明。

資料來源:國稅局 2024-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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