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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1/02
繼承人可申請按法定應繼分繳納部分遺產稅,以辦理不動產公同共有繼承登記
#遺產稅
#公同共有
記得上課時,老師常提到,擁有不動產煩惱特別多:稅負一籮筐、繼承紛爭多、共有用不到。
我們在課程中學到了不動產繼承最省稅,但最好是個人獨享,如果要和其他繼承人共有不動產就會有很多問題與紛爭。
就像這篇提到的,如果是多人繼承同一個不動產,繼承人間因故無法會同繳納遺產稅,可向國稅局申請按法定應繼分繳納部分遺產稅,先行辦理不動產公同共有繼承登記,並於繳納後申請核發公同共有同意移轉證明書,據以向地政機關辦理不動產的公同共有繼承登記,但全部遺產稅款未繳清前,不得就該公同共有不動產為分割登記或處分、變更及設定負擔登記。
國稅局特別提醒:部分繼承人雖已按應繼分繳納稅款,但遺產稅是由全體繼承人負清償責任,如逾期未繳清全部稅款,仍將一併移送強制執行,所以納稅義務人務必如期繳納稅款,以免影響自身權益。
看到這裡,是不是覺得多人繼承同一個不動產真的是太麻煩了?所以被繼承人生前最好提早規劃,以免日後多位繼承人為了一個房子吵得不可開交,最後無人繼承。
資料來源:國稅局 2022.10.20
最後是今天的圖片介紹:植物園的愛情花(百子蓮) & 承天寺桐花公園的油桐花
#稅務高手8堂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