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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1/04
被繼承人死亡前5年內繼承之財產可免列入遺產;死亡前6至9年內繼承之財產可按年遞減扣除
#遺產稅
有上過 #稅務高手8堂課 第二堂 #遺產稅 的朋友對這篇一定不陌生。
記得上課時有提到遺產稅扣除額,其中一項就是本篇所述被繼承人死亡前6到9年已納遺產稅之財產,按年遞減扣除80%、60%、40%、20%。
另一項是被繼承人死亡前5年內,繼承之財產已納遺產稅者,不計入遺產總額。
特別注意:無論是死亡前5年內繼承之遺產,或是同法第17條第1項第7款規定,為死亡前6至9年內繼承可按年遞減扣除之案件,均應以該遺產已完納遺產稅者才有適用,如前次繼承時遺產稅經核定未達課徵標準,或因已逾核課期間而未核課遺產稅,即非屬已納遺產稅之財產,不能主張不計入遺產總額或按比例遞減扣除,該財產應併入被繼承人遺產總額課稅。
如果上課有認真,看到相關剪報就可以順便複習,更能加深印象喔!
資料來源:國稅局 2022.10.14
最後又到了照片介紹時間:在貓空拍攝的閃閃淚光魯冰花 & 大湖公園的落羽松🌿